(五)收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规定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六)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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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 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 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