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师各位考生:
参加2011年护士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请于2011年11月8日—12月31日,凭本人身份证到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领取(富乐路新益大厦10楼)成绩合格证明,乘车至富乐路口站下车。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