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加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专业实务77分,实践能力76分)的考生,于11月1日-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周六、周日除外)携带居民身份证到考试报名点(即考生报名时自己选择的资格审核确认地点)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