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创
宜及时进行,力争于24h内清创,以避免感染发生而增加瘢痕愈合。清创原则:①对软组织及其起主要支架作用的骨质应尽可能保留;②对于可能妨碍窦腔向鼻腔内引流的创伤骨壁则尽可能去除。
异物处理原则:①容易取出者,当时立即取出;②取之有危险,不取也有严重后果者,有充分准备后设法取除,如嵌入血管丛的尖小异物或嵌入脑膜的感染性物即属此类;③取之有危险,不取亦无碍者,可以不取,如气枪铅弹射入颅底深处,不影响功能又不致感染,即属此类。
整复
整复原则:①无损容貌、无损功能的线状骨折不必处理;②面容塌陷或影响眼、鼻功能的骨折应开放复位,可通过正常鼻窦手术进路,将下陷的骨片挺复,碘仿纱条堵塞固定3~5d;③有脑脊液鼻漏应取颞肌筋膜修补;④整复后的鼻窦应造好通向鼻腔的的宽敞引流口,碘仿纱条一端自引流口引出;⑤鼻腔内应填凡士林纱条和通气管,以防总鼻道发生狭窄或粘连;⑥颌面部有大块缺损者,可将缺损边缘皮肤与窦腔粘膜缝合,消灭创面,以利二期整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