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该次股票上网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3.摇号抽签、中签处理。(T+2日),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发行量,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组织摇号抽签,公布确定的发行价和中签率,并按规定进行中签处理。
4.申购资金解冻。(T+3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结果,中国结算公司对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按规定进行新股认购款划付,即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再划付给主承销商。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按相关规定办理划转事宜。
5.结算与登记。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网上发行结束后,中国结算公司完成上网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
注意:T+0申购,T+1申购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 T+2摇号抽签、中签处理, T+3申购资金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