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在甲方需要的前提下,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签约本课程的当年度收据或发票。
4.2 乙方应在本年度新版考试大纲及教材发行后制作最新版本课程,并按正常进度上传,供甲方学习。
4.3 乙方应保证甲方个人信息不予公开,只留乙方备案使用。
4.4 乙方在地方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受理考生后续服务申请,不得推诿或拖延办理。后续服务最后办理日期为成绩出来之后30日内。
四、其他事项:
1.不可抗力及变更条件
1.1 任何一方无须对可归因于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履行或延迟履行承担责任。
1.2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爆炸、火灾、水灾、战争、暴动、暴乱和流行病以及行政措施和命令。
1.3 一旦不可抗力已经停止,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且应恢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但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六十天,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双方均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清付应交未交款项的责任除外)。
1.4 双方应遵守本协议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或终止协议。
2.违约责任
2.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2.2 甲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为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
3.签署方式
本协议自开课之日起通过网络签署,凭甲方签字成立,符合上述内容后生效。
4.纠纷解决
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在自愿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诉诸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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