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共同对手方制度
▲共同对手方是指在结算过程中,同时作为所有买方和卖方的交收对手并保证交收顺利完成的主体,一般由结算机构充当。如果买卖中的一方不能按约定条件履约交收,结算机构也要依照结算规则向守约一方先行垫付其应收的证券或资金。
▲共同对手方的引入,使得交易双方无需担心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有利于增强投资信心和活跃市场交易。对于我国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多边净额清算的证券交易,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即中国结算公司)是承担相应交易交收责任的所有结算参与人的共同对手方。
(三)货银对付原则
﹥ 货银对付又称款券两讫或钱货两清。货银对付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结算参与人在交收过程中,当且仅当资金交付时给付证券,证券交付时给付资金。通俗地说,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 根据货银对付原则,一旦结算参与人未能履行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资金交收义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就可以暂不向其交付其买入的证券,反之亦然。货银对付通过实现资金和证券的同时划转,可以有效规避结算参与人交收违约带来的风险,大大提高证券交易的安全性。
﹥ 我国证券市场目前已经在权证、ETF等一些创新品种实行了货银对付制度,但A股、基金、债券等老品种的货银对付制度还在推行当中。
(四)分级结算原则
▲证券和资金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负责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集中清算交收。
﹥ 结算参与人负责办理结算参与人与客户之间的清算交收。但结算参与人与其客户的证券划付,应当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为办理。
▲实行分级结算原则主要是出于防范结算风险的考虑。
【例1·多选题】在实行滚动交收的情况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清算价款时同一清算期内发生的不同种类证券的买卖价款可以合并计算
B.清算价款时不同清算期发生的价款不能合并计算
C.清算证券时只有在同一清算期内且同种的证券才能合并计算
D.清算证券时同一清算期内发生的不同种类证券可以合并计算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清算证券时,只有在同一清算期内且同种的证券才能合并计算。所以D的说法有误。
【例2·单选题】在我国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交易中,担任共同对手方的是( )。
A.证券公司
B.基金管理公司
C.中国结算公司
D.中国证券业协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对于我国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多边净额清算的证券交易,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即中国结算公司)是承担相应交易交收责任的所有结算参与人的共同对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