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计核算
基金管理公司是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的主体,对所管理的基金应当以每只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财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我国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一、基金会计核算的特点
(一)会计主体是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会计核算以企业为会计核算主体,基金会计则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基金会计的责任主要是对基金进行会计核算的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人,其中前者承担主会计责任。
(二)会计分期细化到日
目前我国的基金会计核算均已细化到日,每日都要细化报表提供保值。
(三)基金持有的金融资产和承担的金融负债通常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