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为他人提供担保。
(5)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有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
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采用会员制,设会员大会、理事会、专门委员会。
理事会是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注意判断、选择题)
2.其他交易场所
定义
其他交易场所是指证券交易所以外的证券交易市场,也称为“场外交易市场”。
分类
包括分散的柜台市场和一些集中性市场。
在早期,柜台市场(又称为“店头市场”)是一种重要的形式。这种交易方式呈现分散性。金融机构的柜台既是证券交易的组织者,也是证券交易的参加者。我国在2002年6月开始运作的商业银行记账式国债柜台市场就采用这样的交易方式。
随着证券交易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在其他交易场所也出现了一些集中性的交易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债券集中性交易市场。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基本情况
(1)1997年6月成立。
(2)目前,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境内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
(3)主要交易方式包括债券现货交易和债券回购,债券交易采用询价交易方式,包括自主报价、格式化询价、确认成交三个交易步骤。
(4)我国现行开展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也属于其他交易场所。
(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1.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2.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
(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
(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
(4)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
(5)受发行人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6)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保证业务的正常进行:
(1)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2)建立完善的技术系统,制定由结算参与人共同遵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3)建立完善的结算参与人准入标准和风险评估体系。
(4)要对结算数据和技术系统进行备份,制定业务应急应变程序和操作流程。
同时,我国还设立了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用于因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损失。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该公司在上海和深圳两地各设一个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