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金融衍生工具概述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分类
(一)按照产品形态分类
1.独立衍生工具
2.嵌入式衍生工具
(二)按照交易场所分类
1.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
在有组织的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衍生工具。
2.OTC交易的衍生工具
分散的,一对一交易的衍生工具。
(三)按照基础工具种类分类
1.股权类产品的衍生工具。是指以股票指数为基础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股票期货、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权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2.货币衍生工具。是指以各种货币作为基础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期货、货币期权、货币互换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3.利率衍生工具。是指以利率或利率的载体为基础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利率期权、利率互换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4.信用衍生工具。是以基础产品所蕴含的信用风险或违约风险为基础变量的金融衍生工具,用于转移或防范信用风险,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最为迅速的一类衍生产品,主要包括信用互换、信用联结票据等等。
5.其他衍生工具。例如用于管理气温变化风险的天气期货,管理政治风险的政治期货、管理巨灾风险的巨灾衍生产品等。
(四)按照金融衍生工具自身交易的方法及特点分类
金融远期合约、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
1.金融远期合约
金融远期合约是指交易双方在场外市场上通过协商,按约定价格(称为“远期价格”)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交割日)买卖某种标的金融资产(或金融变量)的合约。金融远期合约规定了将来交割的资产、交割的日期、交割的价格和数量,合约条款根据双方需求协商确定。金融远期合约主要包括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合约和远期股票合约。
2.金融期货
是指买卖双方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的形式达成的,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交收标准数量特定金融工具的协议。主要包括货币期货、利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和股票期货四种。
3.金融期权
是指合约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费用,在约定日期内(或约定日期)享有按事先确定的价格向合约卖方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的契约。包括现货期权和期货期权两大类。
4.金融互换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定期交换现金流的金融交易。可分为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和股权互换、信用违约互换等类别。
5.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前述4种常见的金融衍生工具通常也被称作建构模块工具,它们是最简单和最基础的金融衍生工具,而利用其结构化特性,通过相互结合或者与基础金融工具相结合,能够开发设计出更多具有复杂特性的金融衍生产品,后者通常被称为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或简称为结构化产品。例如,在股票交易所交易的各类结构化票据、目前我国各家商业银行推广的挂钩不同标的资产的理财产品等都是其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