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国投资联合会及其《国际伦理纲领、职业行为标准》
(一)投资分析师总要求
《国际伦理纲领、职业行为标准》从总体上对投资分析师提出了三大基本要求,即:
1、诚实、正直、公平;
2、以谨慎认真的态度,从道德标准出发进行各种行为,包括对待公众、自己的客户、潜在的客户、雇主、雇员以及其他投资分析师等;
3、努力保持和提高自己的职业水平和竞争力,掌握和应用所有本职业所适应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包括《国际伦理纲领、职业行为标准》以及本国或地区的准则。
(二)投资分析师道德规范三大原则
1、公平对待已有客户和潜在客户原则;
2、独立性和客观性原则;
3、信托责任原则。
(三)投资分析师执业行为操作规则
1、在做出投资建议和操作时,应注意适宜性
2、合理的分析和表述
第一,投资分析师所做的投资推荐或操作要有合理的基础,要有合理的研究和调查作为依据;
第二,在投资推荐或操作后要保留相应的记录;
第三,在发布投资建议时尽一切努力来避免材料的不正确表述;
第四,在发布投资信息时,要合理判断相关因素,哪些需要包括在内,哪些需要排除掉;
第五,在进行投资建议时,要分清楚事实与观点之间的区别。
3、信息披露
4、保存客户机密、资金以及证券
(四)投资分析师执业纪律
1、禁止不正确表述
2、利益冲突的披露,当投资分析师自己所持有的证券与客户推荐品种存在利益冲突,避免做出不公正和主观的推荐。
3、交易的优先权,投资分析师为客户或者雇主代理的证券或投资时,应当比其自身所持有的相同的证券具有交易的优先权,避免个人交易对客户或者雇主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4、自行交易,投资分析师在客户不知情或者在与客户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不能自行对客户的账户进行交易。
5、禁止利用非公开信息
6、禁止剽窃
(五)投资分析师责任
投资分析师负有监督、审计以及影响其他人行为的责任,来禁止各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职业道德标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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