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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第八章重点(4)

www.zige365.com 2010-9-24 17:29:22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内幕交易行为主体包括:

  1、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3、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高管人员

  4、由于所任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

  6、发行服务机构有关人员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重大事项都是):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经理发生变动。

  内幕交易行为主体知悉内幕信息,且从事有价证券交易或其他有偿转让行为,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等。

  □证券法规定:内幕交易的,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5倍罚款;没有或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60万元的罚款。单位的,直接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3-3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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