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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重点:2010基础知识第四章重点(5)

www.zige365.com 2010-9-24 16:54:36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重点)1、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一方面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买卖,另一方面可以申购、赎回。它的申购使用一揽子股票换取ETF份额,赎回时换回一揽子股票而不是现金。

  ETF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于1991年推出的指数参与份额(TIPs)是最早出现的ETF。现存最早的是美国标准普尔存托凭证。2004年我国推出上证50ETF,2006年深圳100ETF。

  ETF运行包括(多选):①参与主体:发起人、受托人和投资者。②基础指数选择③构造单位分割④构造单位申购与赎回。

  由于一级市场ETF申购、赎回的金额巨大,而且是以实物股票的形式进行大宗交易,因此只适合于机构投资者。ETF二级市场交易在交易所挂牌,任何投资者都可随时购买或出售。

  □2、上市开发式基金(LOF)。深圳市场交易所推出的LOF在世界范围内具有首创性。与ETF相区别,LOF不一定采用指数基金模式,同时申购和赎回均以现金进行。2004年,设立“南方积极配置”。

  知识点404(P102-107):基金当事人。(单选、判断)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

  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回报的受益人。基本权利包括对基金收益的享有权、对基金份额的转让权和在一定程度上对基金经营决策的参与权。□我国规定,下列事项应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多选):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更换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合同约定其他事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都不召集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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