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可转换证券价值分析
可转换证券是指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特殊公司证券。
转换比例=可转换证券面额/转换价格
(一)可转换证券的价值
可转换证券的价值可分为:投资价值、转换价值、理论价值、市场价值。
1.可转换证券的投资价值
可转换证券的投资价值是指当它作为不具有转股选择权的一种证券的价值。
2.可转换证券的转换价值
转换价值=标的股票市场价格×转换比例
3.可转换证券的理论价值
可转换证券的理论价值,也称内在价值,是指将可转换证券转股前的利息收入和转股时的转换价值按适当的必要收益率折算的现值。
4.可转换证券的市场价值
可转换证券的市场价值也就是可转换证券的市场价格。
可转换证券的市场价值一般保持在可转换证券的投资价值和转换价值之上。
(二)可转换证券的转换平价
可转换证券的转换平价是指使可转换证券市场价值等于该可转换证券转换价值时的标的股票的每股价格。即:转换平价=可转换证券的市场价格/转换比例
1.转换平价可被视为已将可转换证券转换为标的股票的投资者的盈亏平衡点。
2.转换升水=可转换证券的市场价格-可转换证券的转换价值
转换升水比率=转换升水÷可转换证券的转换价值×100%
3.转换贴水=可转换证券的转换价值-可转换证券的市场价格
转换贴水比率=转换贴水÷可转换证券的转换价值×100%
四、权证价值分析
(一)权证概述
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照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按权利行使方向,可分为认股权证和认沽权证。认股权证的持有人有权买入标的证券;而认沽权证的持有人有权卖出标的证券。
按行使期间,分为欧式权证和美式权证。欧式权证的持有人只有在约定的到期日才有权买卖标的证券;而美式权证的持有人在到期日前的任意时刻都有权买卖标的证券。
按发行人不同,权证可分为股本权证和备兑权证。股本权证由上市公司发行,持有人行权时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对公司股本具有稀释作用;备兑权证是由标的证券发行人以外的第三方发行,其认兑的股票是已经存在的股票,不会造成总股本的增加。
按结算方式不同,权证分为现金结算权证和实物交割权证。现金结算权证行权时,发行人仅对标的证券的市场价与行权价格的差额部分进行现金结算;实物交割权证行权时则涉及到标的证券的实际转移。
(二)权证的价值分析
权证的理论价值包括两部分: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若以S表示标的股票的价格,X表示权证的执行价格,则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为max(S-X,0),认沽权证的内在价值为max(X-S,0)。
权证的时间价值等于理论价值减去内在价值,它随着存续期的缩短而减小。
影响权证理论价值的主要有:标的股票的价格、权证的行权价格、无风险利率、股价的波动率和到期期限。
认股权证的溢价=认股权证的市场价格-理论价值
=(认股权证的市场价格-认购股票市场价格)+认股价格
(三)权证的杠杆作用
认股权证的杠杆作用表现为认股权证的市场价格要比其可认购的股票的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的速度快得多。杠杆作用反映了认股权证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幅度是可认购股票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幅度的几倍。
杠杆作用=认股权证的市场价格变化百分比/可认购股票的市场价格变化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