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辅导和推荐核准
【考试要求】
●掌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及要求
●掌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内核保荐和承销商备案材料
●掌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目录和形式要求
●熟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程序、发审委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工作
●了解发行审核委员会会后事项
●掌握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变更中介机构的要求
●熟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专项复核的审核要求。
【考试要点】
★掌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及要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内核保荐和承销商备案材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目录和形式要求
★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变更中介机构的要求
【知识点1】在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2006年5月发布实施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知识点2】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1.基本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股份,持续经营时间可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500万,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30%
(3)最近1期末净资产≥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3000万元
2.发行人持续盈利的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况
(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将发生重大变化→对持续盈利重大不利影响。
(2)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将发生重大变化
(3)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最近1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最近1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