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证券经纪业务风险的防范
(一)合规风险的防范
1.加强合规文化建设。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3.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经济业务各环节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4.加强岗位职业和监督,主要部门和岗位相互分离。
(二)管理风险的防范(有变化)
1.加强经纪业务营销管理。
2.严格执行经纪业务操作流程。
3.建立经纪业务营销和账户管理操作信息系统。
4.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5.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及责任追究机制。
6.建立经纪业务检查稽核制度。
(三)技术风险的防范
1.建立完善的信息技术系统及相应的容错备份系统和灾难备份系统
2.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和备份方案、系统故障及业务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定期按应急处理预案进行演练。
三、证券经纪业务的监管措施与法律责任
(一)监管措施
1.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
2.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3.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4.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1)证券公司向监管机构的报告制度。证券公司应当自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年度报告:自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月度报告。
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证券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风险控制指标或者客户资产安全的重大事件的,证券公司应当立即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临时报告团,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可能产生的后果和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2)信息披露。证券公司应当依法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披露其基本情况、参股及控股情况、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经营管理状况、财务收支状况、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其他有关信息。
证券监管机构可以要求证券公司及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与证券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有关的资料、信息。
(二)法律责任
依据《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这一节重点把握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