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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下半年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证券交易第二章笔记(15)

www.zige365.com 2010-7-24 14:09:49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三、投资者教育及咨询服务

  (1)投资者教育

  具体要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内容:(考点)

  ①要从开户环节着手风险揭示,向客户讲解有关业务合同、协议的内容,明示证券投资的风险,并由客户在风险揭示书上签字确认。

  ②要持续地采取各种有效方式让投资者充分理解“买者自负”的原则,真正明白“股市有风险,人市须谨慎”的警示。

  ③要根据客户,尤其是新入市的中小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引导投资者从风险承担能力等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审慎投资,合理配置金融资产。

  ④证券公司在进行产品和业务推介时,应当清楚说明不同产品和业务的区别,使投资者充分认识不同产品和业务的风险特征。

  ⑤证券公司应当向客户明确告知公司的法定业务范围,帮助投资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识别能力,警惕和自觉抵制各种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证券活动。

  (2)信息与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协调处理与客户在委托交易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对除权、配股、股票停牌等特殊情况及时张贴告示告知客户。

  四、证券经纪业务的禁止行为(考点,经常多选题)

  证券市场遵循“三公”原则,禁止任何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损害市场和投资者的行为。根据我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证券公司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也不得将客户的资金和证券借与他人,或者作为担保物或质押物。

  2.不得侵占、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3.不得违背客户的指令买卖证券,或接受代为客户决定证券买卖方向、品种、数量、时间的全权委托。

  4.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保证交易收益或者承诺赔偿客户的投资损失。

  5.不得为多获取佣金而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6.不得在批准的营业场所之外接受客户委托和进行清算、交收。

  7.不得以任何方式提高或降低,或者变相提高或降低证券交易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交易收费标准,收取不合理的佣金和其他费用。

  8.不得散布谣言或其他非公开披露的信息。

  9.不得借职业之便,利用或泄漏内幕信息。

  10.不得为他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客户提供方便。

  【例17·多选题】下列属于证券经营机构的禁止性行为的是( )。

  A.集中资金优势买卖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

  B.证券经营机构将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混合操作的行为

  C.向客户保证交易收益或者承诺赔偿客户的投资损失

  D.非内幕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径获得内幕信息,并根据该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

  [答疑编号911020401]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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