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教育工作蓬勃开展
中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由于投资者文化的趋同性,加之市场体系的接近性,中国内地的投资者教育在吸收西方成熟市场经验、借鉴新兴市场投资者教育模式的同时,结合中国的特点,形成了自己的风格,走过了自己的道路。
1、中国证券市场引入投资者教育的时期
站在保护投资者权益、化解市场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国民经济发展大计的高度上,2000年,中国证监会发起和推动了一场在中国证券市场历史上空前的投资者教育“运动”。通过普及证券投资知识、宣传证券法律法规、介绍投资新品、揭示市场风险等多种途径,增强投资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分清市场主体责任,确保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根据当时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投资者教育的内容包括:(1)提高全社会的投资者教育意识,宣传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职能和教育方案;(2)普及证券投资基础知识,例如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等;(3)解释和宣传证券期货监管方面新的政策法规;(4)推行风险提示和风险教育,特别是实行股票发行核准制、上市公司终止上市制度以及今后推出创业板或其他新产品时,投资者需要注意的各类风险;(5)提高投资者保护权益的意识,包括如何防止证券欺诈、争端解决途径以及普及对证券法律法规的认识;(6)普及金融投资知识。
2001年6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管办在京举办了规模盛大的投资者教育展览。展览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开幕当天,就吸引了上千人前来参观。为期一周的展览结束后,主办方又将展览内容组织到北京地区各证券营业部巡回展出,取得了良好效果。2001年7月,中国证监会于哈尔滨召开全国证券监管系统投资者教育工作会议,动员全系统推动投资者教育工作。2001年10月,证监会向各派出机构正式发出《关于开展明确证券市场各方责任教育的通知》,同时还印发了《证券市场各方责任教育纲要》和《实施方案》,要求各派出机构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明确市场各方责任的教育活动。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投资者教育的导入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当时的市场特点,借鉴海外成熟市场的经验,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0年10月率先成立了“投资者教育中心”,设专岗、配专人、做专门预算,专事投资者教育工作,以更好地帮助投资者增强市场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联合证券行业力量,借力证券机构网络,建设投资者教育工作有形网络。2001年7月,上证所联合国泰君安和中国银河证券等19家经纪网点数量众多的会员单位,组建了一个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轴心、以证券营业部为触角、覆盖全国的“投资者教育网络”;其次,利用互联网优势,加强信息传播力度,构筑投资者教育工作无形网络。上证所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以交易所外部网为基础,正式建立起了“投资者教育中心”二级网站。网站涉及投资者教育的动态信息、投资手册、教育丛书、报刊园地等五大内容。上证所还在“投资者教育网络”30家成员单位网站中有关投资者教育内容的专栏设置链接,而各网络成员单位也将进行彼此链接,从而形成一张覆盖全国投资者教育的无形网络。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在北京召开投资者教育座谈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投资者教育网络年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等三大证券报开辟投资者教育专栏、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与上海证券报联合编写投资者教育基础教材。一场轰轰烈烈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在中华大地上拉开了帷幕。
这一阶段的投资者教育达到了普及知识,揭示风险的目的。中小投资者对基本知识和市场政策的理解进一步加深,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盲目的投资观念和 “只听消息”的心理。
2、证券市场投资者教育发展期
随着市场走向规范的脚步逐步加快,各类监管措施及配套政策陆续出台,随着中国证券市场连续多年的充分调整,上市公司内在投资价值不断提高,不仅使证券投资基金得到了数量的扩张与规模的膨胀,还吸引了大量的QFII资金积极入市,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社保资金等直接入市。市场基本面的变化,赋予投资者教育以新的基础;而制度变革与金融创新又反过来为投资者教育提出了崭新的课题。由此,投资者教育由导入期逐步进入发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