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基金会计核算
基金管理公司是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的主体,对所管理的基金应当以每只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财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我国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一、基金会计核算的特点
(一)会计主体是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会计核算以企业为会计核算主体,基金会计则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基金会计的责任主要是对基金进行会计核算的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人,其中前者承担主会计责任。
(二)会计分期细化到日
目前我国的基金会计核算均已细化到日,每日都要细化报表提供保值。
(三)基金持有的金融资产和承担的金融负债通常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二、基金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九类业务)
1.证券和衍生工具交易及其清算的核算
2.持有证券的上市公司行为的核算
3.各类资产的利息核算
各类资产利息均按日计提,并于当日确认为利息收入。
4.基金费用的核算
5.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化的核算
6.基金资产估值的核算
7.本期利润及利润分配的核算
证券投资基金一般在月末结转当期损益,按固定价格报价的货币市场基金一般逐日结转损益。
8.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净值变动表等报表。
9.基金会计核算的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