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基金投资运作管理
基金投资管理是基金管理公司的核心业务,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部门具体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业务。
一、投资决策
(一)投资决策机构
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大多在内部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金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非常设机构,是公司最高投资决策机构,一般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研究总监等相关人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投资管理相关制度。
(2)确定基金投资的基本方针、原则、策略及投资限制。
(3)审定基金资产配置比例或比例范围。
(4)确定各基金经理可以自主决定投资的权限。
(5)审批各基金经理提出的投资额超过自主投资额度的投资项目。
(6)定期审议基金经理的投资报告,考核基金经理的工作绩效。
(二)投资决策制定
我国基金管理公司一般的决策程序是:
1.公司研究发展部提出研究报告。
研究发展部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其他投资部门提供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包括: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行业分析报告、上市公司分析报告和证券市场行情报告。
2.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基金的总体投资计划。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认真分析研究发展部提供的研究报告及其投资建议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决定基金的总体投资计划。
3.基金投资部制定投资组合的具体方案。
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总体投资计划的基础上,投资部在研究发展部的研究报告的支持下,建立备选股票库,构建投资组合方案等。
4.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出风险控制建议。
为降低投资风险,风险控制委员会通过监控投资决策实施和执行的整个过程,并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及公司的风险控制政策,提出风险控制建议。
(三)投资决策实施
投资决策实施就是由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中规定的投资对象、投资结构和持仓比例等,在市场上选择合适的股票、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来构建投资组合。
交易员的地位和作用也相当重要。基金经理下达交易指令后要由交易员负责完成。
二、投资研究
投资研究是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实际投资的基础和前提,基金实际投资绩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投资研究的水平。研究内容包括:宏观与策略研究;行业研究;个股研究。
三、投资交易
交易是实现基金经理投资指令的最后环节。
各基金管理公司推行首席交易员负责制,严格执行交易行为准则,对基金经理的交易行为进行约束。
四、投资风险控制
三种方式控制风险:
(1)基金管理公司设有风险控制委员会等风险控制机构,负责从整体上控制基金运作中的风险。
(2)制定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3)内部监察稽核控制。
五、基金投资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投资管理人员是指在基金管理公司中负责基金投资、研究、交易的人员以及实际履行相应职责的人员。具体包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公司分管投资、研究、交易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投资、研究、交易部门的负责人,基金经理和基金经理助理等。
对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公司、股东及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机构和个人等发生利益冲突时,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投资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基金财产或利用管理基金份额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不得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投资管理人员应当树立长期、稳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负责的理念,审慎签署并认真履行聘用合同,而且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有正当的理由。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强化投资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审慎开展投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