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基金的费用与资产估值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用 (一)管理费:从基金资产中提取,支付给为基金提供专业化服务的管理人的费用,即管理人管理和操作基金收取的费用。 (二)托管费:托管人为保管和处理基金资产而想基金收取的费用。 (三)其他费用:买卖有价证券的手续费、支付给会计师和律师的费用、会议费、报告信息费以及广告费、宣传品支出、公开说明书和定期报告的印刷制作费、销售人员的佣金、股票经纪人及财务顾问的佣金等营销费 二、证券投资基金资产估值 (一)基金资产净值 定义:指证券投资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的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单位基金实际代表的价值,是基金单位价格的内在价值,是衡量基金经营好坏的主要指标,也是计算交易价格的依据 基金单位价格应该与净资产一致,尤其是开放式基金,但封闭式基金要受到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基金资产净值 = 基金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1、估值的目的。估值就是对某个时点上基金单位实际代表的价值进行估算,使其准确反映基金的实际价值,并以净资产进行公布 2、估值对象。基金依法拥有的各类资产。 3、估值日的确定。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交易日当天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4、估值暂停 估值暂停的情况:一是交易所法定假日或停业;二是开放式基金出现巨额赎回;三是出现无法抗拒的原因,致使管理人无法准确评估 5、估值原则。 (1)任何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平均价或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估值 (2)未上市的股票应区分两种情况处理:对于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按成本股价。 (3)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市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市价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4)如果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的价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价。 (5)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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