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即公司制和会员制。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是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并以盈利为目的法人团体
会员制交易所是一个由会员自愿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法人团体。交易所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察委员会。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设立证券交易所必须制定章程,证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l990年12月19日正式营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l991 年7月3日正式营业。两家证券交易所均按会员制方式组成,是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会员大会是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具有以下职权:(1)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章程;(2)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3)审议和通过理事会、总经理的工作报告;(4)审议和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5)决定证券交易所的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是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2)制定、修改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3)审定总经理提出的工作计划;
(4)审定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5)审定对会员的接纳;
(6)审定对会员的处分;
(7)根据需要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8)会员大会授予 的其他职责。
我国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l人,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三)我国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层次结构
1,主板市场. 主板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一般而言,各国的证券交易所代表着国内主板市场。P214
2,中小企业板块市场。。2004 年5 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
中小企业板块的设计要点主要是四个方面:第一,步降低发行标准;第二,尽可能扩大行业覆盖面;第三,在现有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第四,实行相对独立运行
中小企业板块的总体设计可以概括为“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
“两个不变”:中小企业板块运行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与主板市场相同;中小企业板块的上市公司符合主板市场的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四个独立”:( 第二交易系统)运行独立、(深交所)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
监管方面的两个措施:一是改进交易制度二是完善监管制度
3.创业板市场。创业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出的主要目的是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是落实自主创新国家战略及支持处于成长期的创业企业的重要平台。P216
(四)证券上市制度
1, 证券上市:是指已经公开发行的证券经过证券交易所批准在交易所内公开挂牌买卖。
我国《证券法》规定,申请证券上市交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1)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市场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 000 万元;(3)公开发行(比例):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公司在最近3 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上述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 000 万元;(3)公开发行(比例):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5)公司在最近3 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