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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题《基础知识》考前过关讲义 (1)

www.zige365.com 2010-11-10 16:25:01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1.证券发行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需求者筹集外部资金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向银行借款和发行证券,即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发行证券已成为资金需求者最基本的筹资手段。证券发行人主要是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

  2.证券投资者。证券投资者是指以取得利息、殷息或资本收益为目的而买入证券的机构和个人。证券发行市场上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后者主要是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社保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信托投资公司、企业和事业法人及社会团体等。

  3.证券中介机构。在证券发行市场上,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信评级公司、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为证券发行与投资服务的中立机构。它们是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中介,在证券发行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

  (三)证券发行分类

  1. 按发行对象分类

  (1)公募发行,又称公开发行,是发行人想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证券的发行.在公募发行方式下,任何合法的投资者都可以认购拟发行的证券.采用公募发行的有利之处在于以众多投资者为发行对象,证券发行的数量多,筹集资金的潜力打,投资者范围打,可避免发行的证券过于集中或者被少数人操作,公募发行的发行条件比较严格,发行程序也比较复杂,登记准和时间较长,发行费用较高.

  (2)私募发行,又称不公开发行或者私下发行、内部发行,是指以特定少数投资者为对象的发行.私募发行的对象有两类,一类是公司的老股东或者发行人的员工,另一类是投资基金、社会保险基金、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与发行人有密切往来关系的企业等机构投资者.私募发行有确定的投资者,发行手续简单,可以节省发行时间和发行费用,但投资者数量有限,证券流通性较差,不利于提高发行人的社会信誉.

  公募发行是证券发行中最常见、最基本的发行方式,适合与证券发行数量多、筹资额大、准备申请证券上市的发行人.根据我国《证券法》有关规定,公开发行是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可以像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也可以像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行为,但此处的非公开发行并上述的私募发行.

  2. 按有无发行中介分类

  (1)直接发行,即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投资、出售证券的发行.这种发行方式可以节省向发行中介机构缴纳的手续费,降低发行成本.但如果发行额较大,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和发行网点,发行者自身要担负较大的发行风险.这种方式只适用与有既定发行对象或发行人知名度高、发行数量少、风险低的证券.

  (2)间接发行,是由发行公司委托证券公司等证券中介机构代理出售券的发行.对发行人来说,采用间接发行课在较短时期内筹集到所需资金,发行风险较小;但需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发行成本高.

  一般情况下,间接发行是基本的、常见的方式,特别是公募发行,大多采用间接发行;而私募发行则以直接发行为主.我国《证券法》规定,想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商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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