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金融互换。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定期交换现金流的金融交易。可分为货币互换、利率互换、股权互换、信用违约互换等类别。
5.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前述4种常见的金融衍生工具通常也被称作建构模块工具,它们是最简单和最基础的金融衍生工具,而利用其结构化特性,通过相互结 合或者与基础金融工具相结合,能够开发设计出更多具有复杂特性的金融衍生产品,后者通常被称为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或简称为结构化产品。例如,在股票交易所交易的各类结构化票据、目前我国各家商业银行推广的外汇结构化理财产品等都是其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