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相对应的申报数据电子文档。
(一)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延续注册申请表(一份);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在聘用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
5.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在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前,可暂不提供)。
(二)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原单位未返聘证明文件;
5.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在聘用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
6.在办理变更注册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应当提交在本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在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前,可暂不提供)。
三、各专业委员会联系方式
(一)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西里15号楼109室
邮编:100045 联系电话:010-63369167、63454580(传真)
(二)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电气专业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邮编:100120 联系电话:010-82082308 82082308(传真)
(三)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a座13层
邮编:100101 联系电话:010-64820640、64820640(传真)
附表:
1.延续注册申请表(样表)
2.延续注册汇总表(样表)
3.变更注册申请表(样表)
4.变更注册汇总表(样表)
附件下载: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wj_0/jsbwjjzsc/201304/t20130412_2134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