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场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方可缴纳报考费。报考费应在报考资格审查现场以手工方式收取,届时各考区信息管理人员应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后台将已缴费考生作手工缴费标记。
六、 考试费用
根据计办价格〔2000〕299号、计价格〔2002〕2546号、发改价格〔2007〕55号、发改价格〔2009〕1003号、皖价费〔2006〕240号、皖价费函〔2007〕130号、皖价费函〔2009〕104号、皖价费函〔2009〕198号等文件规定,2011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为:
各市按每人每科10元提留,余款及时上缴省人事考试院。在肥中直及省直单位在现场办理考生资格审查手续时全额上缴考试费。
七、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可于2011年9月13日至16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八、其他
在外省市参加专业考试,需要本省2009年度以前基础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请于2011年5月23日至27日将《异地报考人员开具基础考试成绩证明申请单》(附件8)传真至省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0551-3457905,传真:0551-2862212。6月1日至2日,凭申请人身份证领取成绩证明,委托他人领取的,还需出示申请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逾期一律不再办理。
本文附件9、10、11、12、13、14、15为各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有关规程规范、标准、法律法规及参考资料等的清单,各市、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须分别印发给考生或告知考生从住房和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指定网站www.pqrc.org.cn下载。
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执行。
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有关环节的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严明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