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要配合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部门做好报名宣传工作。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8月28日至9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生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一)从网上打印带有报考信息的报名表一式两份(表格如有空白处请手工填写完整);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与本人上传电子照片同版二寸照片一张,每人照片要用小型纸袋封装并装订于报名表右上角,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纸袋上注明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四)基础科目考试合格,报考专业科目的人员应在报名表相应栏内写出基础考试通过时间。在其它省份通过基础科目的考生,需出具考试通过证明。
(五)累计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五、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六、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考生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规范、手册等各种资料。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主要推荐规范、标准、规程目录可登录www.pqrc.org.cn(考试动态)网站查询。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封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草稿纸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考生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七、收费标准:
(一)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收费按照计办价格〔2000〕299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一级结构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60元,共120元,一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20元,共240元;二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20元,共24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收费按照发改价格[2013]1494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规定执行:基础考试为两科,每人每科65元,共13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72元,共288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2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收费按照发改价格[2013]1494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规定执行:
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基础考试为两科,每人每科68元,共13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8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75元,共30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2、注册电气工程师:基础考试为两科,每人每科65元,共13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75元,共30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3、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为两科,每人每科68元,共13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8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80元,共32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4、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为两科,每人每科65元,共13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75元,共30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四)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考试收费按照发改价格[2009]1003号、发改价格[2013]1494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规定执行:基础考试为两科,每人每科74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4元),共148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8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共32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五)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考试收费按照发改价格[2009]2599号、发改价格[2013]1494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规定执行:基础考试为两科,每人每科74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4元),共148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7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共30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以上费用由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齐后,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八、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