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首次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勘察设计企业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设计年限证明和业绩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表》1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
4、老考生可凭上年度准考证和所在勘察设计企业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按申报程序填表报考相同种类的考试(无准考证者按新报考人员要求报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8月28日至9月4日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一)、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按计办价格[2000]299号和赣人字[2000]80号文标准执行。
(二)、其余专业收费标准按照省发改委和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3]584号)规定执行。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考生,由各勘察设计单位统一收费,按照属地关系由各地市建设主管部门缴入省财政专户。
六、考试管理
(一)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
(二)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均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规范、手册等各种资料。
(三)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封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取用,考后统一回收。
七、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勘察设计报考初审单位、联系人、电话
南昌市建委勘察设计处曹晚雯0791-83987571;九江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郭丽娟0792-8588240;上饶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杨睿0793-8212089;抚州市建设局建筑业科吴水胜0794-8255063;宜春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江飞0795-3998201;吉安市规划建设局规划设计科王琼15170671521;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勘察设计科王晓敏0797-8278289;景德镇市规划局勘设科舒璐0798-8290979;萍乡市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龙斌0799-6331749;新余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何龙根0790-6435232;鹰潭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李国兰0701-6285706。
(二)驻昌省直勘察设计单位现场审查地址、电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226房,联系电话:0791-86256312。
(三)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专业)考试汇总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