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办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
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2日9:00至2011年7月20 日17:00,照片上传截止时间:7月19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7月13日至2011年 7月22期间进行。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7月20日至7月22日。
2011年7月26日前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汇总后和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报名费上报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
2011年7月29日前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将全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汇总后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考生报名办法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
登录进入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3份。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报名代码的单位(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需填写主管单位代码(可在网上查询);各省辖市考生不用填写主管单位代码。考区为必填项。省直单位考生填考区和报名点时要填“省直”,不要填“郑州”。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
(2)《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附件1)一式3份;
(3)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职业实践时间和设计业绩的证明;
(6)基础科目考试已通过,报考专业科目时,需附基础科目考试通过成绩单;
(7)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生除需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交纳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
上述资料经现场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现场资格审查程序: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资格审查资料交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由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并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到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初审,然后到省辖市人社(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免试科目的考生,经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社(职改)部门初审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楼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科。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科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送交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
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汇总《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并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到河南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资格初审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资格审查。省直单位将通过资格审核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交到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