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检修单位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HG23011—23018—1999《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根据检修内容办理相关票证,并检查审批内容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检修单位应检查检修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准备情况。
(8)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悬挂警示红灯。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9)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10)检修人员必须按施工方案及作业证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施工,不得任意更改。
(11)检修人员在检修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和安技人员的指导。
(12)每次检修作业前,要检查作业现场及周围环境有无改变,邻近的生产装置有无异常。
(13)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按行业标准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执行。
(14)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15)在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16)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
(17)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场所检修,要经常与生产岗位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