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照片修改截止到6月26日17:00。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省直单位考生需选择相应主管单位(可在网上查询),各省辖市考生选择“无”。在选择考区、报名点时,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名称,省直单位考生考区选择省直,报名点选择相应主管单位。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 (2)《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附件1)2份; (3)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职业实践时间和设计业绩的证明;
(6)基础科目考试已通过报考专业科目时,需附基础科目考试通过成绩单;
上述资料经现场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现场资格审查程序: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资格审查资料交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由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到到省辖市人社(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免试科目的考生,经省辖市人社(职改)部门初审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楼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
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汇总《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并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楼D525B房间)资格审查。省直单位将通过资格审核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档案存放的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报名,档案存放在省辖市的按省辖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档案存放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按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
(三)网上缴费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9:00至2012年7月25日17:00。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
1.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文件规定和我省有关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一级结构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60元,共计 120元;一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20元,共计240元;二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20元,共计240元。
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2002]2546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60元,共计12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130元,共计520元。
报名费:每人10元
3.按照《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四项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9]1289号)的规定参加注册公用工程师、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的考务费为:基础课考试每人每科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