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报名点关于领取201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省直报名点各考生:
在我中心报名参加201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合格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考试合格证明。
1、领证所需证件:合格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
合格证明可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方可。
2、领证时间和地点:
领证时间:2011年6月20日—7月1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 11:00 ;下午:13:00 —16:00)
领证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812室。
3、其他报名点考生的证书领取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报名点。
4、我中心联系电话:51868911。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