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气污染防治标准、规范
【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是如何划分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由何级部门进行划分,由何级部门批准实施?
1.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
2.标准的实施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由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划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对污染物数据统计的有效性做了具体规定。如何理解年均值、月均值和日均值的概念?
定义
年平均:指任何一年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月平均:指任何一月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日平均: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
【3】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对颗粒物是如何定义的?
定义
1. 总悬浮颗粒物(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µm的颗粒物。
2. 可吸入颗粒物(PM10):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µm的颗粒物。
【4】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定义的标准状态指什么?
标准状态: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
【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指标体系都包括哪些内容?
指标体系
本标准设置下列三项指标:
1. 通过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 通过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按排气筒高度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任何一个排气筒必须同时遵守上述两项指标,超过其中任何一项均为超标排放。
3. 以无组织方式排放的污染物,规定无组织排放的监控点及相应的监控浓度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