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使我国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有一个统一的、规范化的技术准则和依据,以确保分析结果的重复性、再现性、准确性、可比性,推动我国环境监测工作的不断发展,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对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中的方法原理、试剂和材料、 仪器、设备、样品、分析步骤(或测试步骤)、结果计算、精密度和准确度、不确定度、质量保证和控制、特殊情况、注意事项、废弃物的处理等内容作出了技术规定。
本导则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导则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
本导则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起草。
本导则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解释。
本导则为首次发布。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1 范围
1.1 本导则规定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的基本要求、标准的构成和技术规定。
1.2 本导则适用于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方法标准的制订,不适用于采样方法标准及在线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制订。
2 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所含条文,在本导则中被引用即构成本导则的条文,与本导则同效。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2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GB/T 20001.4 《标准编写规则》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
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 3102(所有部分) 量和单位
ISO 5725(所有部分) 测试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准确度和精密度)
GB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 6379 测试方法的精密度 通过实验室间试验确定标准测试方法的重复性和再现性
GB 4883 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 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