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固体废物的最终处置技术
第一节 概述
一 处理和处置的区别
⑴ 固体废物的处理
固体废物的处理(Treatment)通常是指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物化及生化方法把固体废物转化为适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过程。目前采用的主要方法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固化、焚烧、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
⑵ 固体废物的处置
固体废物处置(Disposal)是指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设施以保证有害物质现在和将来不对人类和环境造成不可接受的危害。包括管理处置、回收处置、排放处置和永久性隔离处置。
二 固体废物的处置原则
1 分类管理、区别对待
根据固体废物对人类所处环境危害程度的大小及危害时间的长短,可分为六类:
⑴ 无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未受污染的天然废矿石,建筑废物,炼焦炉的炉渣等熔融状态的废矿体。
⑵ 有轻度暂时影响的废物:矿业固态废物、电厂粉煤灰、钢渣等。
⑶ 在一段时间内有较大影响的废物:城市生活垃圾。
⑷ 在较长时间内有较大影响的废物:大部分工业固体废物,如烟气脱硫石膏废物。
⑸ 在很长时间内有严重影响的废物:危险废物。
⑹ 在极长时间内有极其严重影响的废物:易爆物、高强度放射性废物。
按照废物类别,分别采取处理或处置措施,既可有效地对废物进行管理,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所需开支的费用。
2 限制接触、减少影响
对那些有环境污染影响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最终的安全处置原则是最大限度地使之与人类生物圈相隔离,以减少和避免废物中的毒性物质进入人类生活环境的转移量。
3 相对集中、消除污染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置的原则。可以节约人、财、物力,并有利于监督管理;同时可降低风险和危害。
我国规划了30个危险废物处置场,300个医疗垃圾处理处置场。选址较为困难,周围居民反响较强烈,地方政府也不积极,如广东危险废物处置场选址中山就遇到很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