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标中所列二类污染物共20项,对排入城市下水道并有城市二级生物处理厂者执行三级标准的数值;对于排入城市下水道并无城市二级生物处理厂者,按水体功能划分,执行一级或二级标准数值。后者要执行国标。由于城市下水道及污水处理厂设施属市政部门管辖,对有城市下水道且有集中二级生物处理厂者,一般执行部标。 一般来说,应有一个统一标准为好。 3、国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为了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制定了本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实施办法和采样监测方法。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为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不适用于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等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严禁使用污水浇灌生食的蔬菜和瓜果。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保证其下游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本标准。 废水排向渔业水体或海洋时应符合《渔业水质标准》(试行1979-03发布)及《海水水质标准》(GB3097—83)。 我国有关部门规定,各地方可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地方标准,但原则上应严格执行国家、部和行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