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0〕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按照《统计报表制度》和《关于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有关要求的说明》的要求,各企业登陆(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指南,进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2010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于2011年2月25日前将电子数据和纸质表(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未按要求完成统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统计报表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
联 系 人:付聪 白玛卓嘎 联系电话:0891-6812421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