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学位办〔2011〕2号
关于做好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1〕3号)的精神,现就我省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5月29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14时30分至17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二、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范围
1、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都必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如有报考其它语种的考生,由各报名点将报考人员名单、报考语种等汇总至省学位办,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7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3、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都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作物学等学科使用第一版;哲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生物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农林经济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本;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三版本;经济学、法学、临床医学和法语等学科(语种)使用第四版本;英语、德语和日语等语种使用第五版本;俄语使用第六版本。
三、报名工作
1、报名资格:报名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8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各学位授予单位必须严把资格审查关,资格不符的考生将得不到考试成绩,后果由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的学位授予单位和考生本人负责。
2、我省考区所有考试科目的报名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设以下报名点
4301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外省考生报名点)
4302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4303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
4304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4305 湘潭大学研究生处
4306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4307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处
4308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部
4309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部
4310 南华大学研究生处
4311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处
报考者一般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所在考区报名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考区报名考试的报考者,必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和其申请报名考试所在考区的考试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和考试。
在我省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学位的考生只能到其学位授予单位报名。国防科技大学可以接收在外省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但工作单位在我省的考生报名;其他学位授予单位一律不准接收不是在本单位申请学位的考生报名。
3、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结合的办法。网上报名的时间:2011年3月17日至24日;现场报名的时间:2011年3月26日至27日。考生首先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省学位办网站:http://xwb.hnedu.cn登录本人的基本信息,并仔细核对所登录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然后到各报名点现场报名,缴纳相关费用并现场照相,并对打印出来的报名情况登记表签字确认。对经考生签字认可的报名情况登记表由考生负完全责任,一律不再更改。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4、报名程序
1)考生到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简称《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下载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一式两份,分别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2)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对其学士学位证书、获学士学位的时间、报考资格、报考语种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11〕1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核对《资格审查表》上所贴照片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签署是否同意其报名考试的意见,审查人在考生《资格审查表》上签名。对在外省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而工作单位在我省的考生,如申请在我省参加考试,还须由学位授予单位签署是否同意其异地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再到省学位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学位授予单位留存备案,另一份供考生现场报名使用。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资格审查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以及网报编号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根据报考者《资格审查表》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当场拍照,并通过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授权生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核验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信息,采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同时,报名点向考生逐个发放2011年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等有关条例。
4)考生当场核对打印出的《报名情况登记表》(含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和现场拍摄的照片),并认真阅读签字栏中的内容后,签名认可。
5)《资格审查表》和《报名情况登记表》由报名点一一对应收齐,按编号从小到大装订,报名结束后交省学位办存档。
5、数据上报。报名点3月29日(星期二)将考生汇总表及刻录有考生基本信息数据库、考生图像信息数据库的数据光盘一式两份报省学位办。报名点在送交上述材料前应仔细核查(特别注意报考人数与现场摄像的照片数是否一致),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6、报名费。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按每位考生每科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请各报名点在上报考生数据库的同时,即3月29日上交考生报名费。
7、现场报名软件使用2011年版,2月25-28日到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zs)免费下载,用户名、密码不变,各单位应专人专管相关工作。尽早确定现场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等信息,于3月10日前传真告知省学位办。各现场报名点须提前印制2011年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电子版可通过考试管理系统下载),并在报名现场发给每位报考者,确保人手一份。
四、其他
1、考试成绩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下达学位授予单位,同时将免费提供网上(www.chinadegrees.cn)个人成绩查询服务。
2、湖南省正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湖南省公民信息管理局将按照《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考试违规信息记入湖南省公民信息数据库中。请各考点大力宣传,通过各种有效的传播方式告知考生。
3、各报名点、考点在现场确认和考生入场验证等环节中,须使用经公安部门核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认真鉴别,严防替考发生。现场确认环节采集的考生照片和二代身份证照片将同时打印在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以及考生座位贴签上。各报名点、考点须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加强检查、认真核对。
4、现场采集考生图像依照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标准。(GA461-2004)(见附件2)
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并切实避免考试违规现象的发生,请各报名点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附件: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
2、考生图像采集标准参考资料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