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者持一份《资格审查表》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有关报名点根据报考者《资格审查表》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当场拍照并通过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授权生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核验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信息,采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同时,向报考者逐个发放《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等有关条例。
2、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来的《报名情况登记表》(含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和现场拍摄的照片),并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后,签名认可。
3、《资格审查表》和《报名情况登记表》由各报名点一一对应收齐,报名结束后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存档。
4、各报名点、考点在现场确认和考生入场验证等环节中,须使用经公安部门核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认真鉴别,严防替考发生。
5、现场确认环节采集的考生照片和二代身份证照片将同时打印在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以及考生座位贴签上。各报名点、考点须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加强检查、认真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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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0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