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规范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1〕70号文件精神,现将国务院学位办决定建立并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我校凡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办班单位),通知本单位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人员(2012年参加联考的结业生及在读生),于2012年1月1日-2012年1月31日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见学位办文件附件)。申请条件不变,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课程班入学时间不得超过4年。
二、办班单位通知本单位申请人员于2012年2月7日-2月29日进行资格认定及现场确认(各班办单位应与研究生院联系具体时间)。流程如下:
1、资格认定:
办班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是本部门办班学员;是否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截止2012年2月底);课程班入学时间不得超过4年(截止2012年5月底)。如符合上述条件,办班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审查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2、照片采集及指纹识别:
办班单位凭用户名、密码及密钥登陆“信息平台”,指纹识别仪及数码摄像头可自行订购,也可向研究生院借用。办班单位在采集指纹时,应注意采集人与系统中是否一致,采集的各手指是否与系统一致,不一致者将会影响申请人参加考试。“信息平台”密码及密钥请办班单位负责人妥善保管,并做好交接及保密工作,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考生信息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或他人,对于泄密的单位或个人,追究其法律责任。
3、核对信息及签字确认:
办班单位对采集过指纹的申请人打印信息表,申请人核对个人信息,签字确认。办班单位在信息表照片处加盖公章,并将本单位申请人情况汇总。
现场确认环节结束后,3月2日报研究生院材料包括:本单位申请人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tdxl@tjufe.edu.cn)、审查意见、《考生信息表》、学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结业证书复印件(在读生提供在读证明)各一份。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凡是未在信息平台提交申请的考生或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均不能参加“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且逾期不补。
四、研究生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员录入信息平台。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自动进入在册申请人信息库。进入在册申请人信息库的考生在申请年限内可直接报考全国联考。
五、课程考试成绩管理
办班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应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课程,并及时将本单位在册申请人的课程考试成绩录入(导入)信息平台,供申请人查阅。
六、全国统考考务管理
1、在册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报名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并在线支付考试报名费。
2、组考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分配考场,编制准考证,组织考试。
3、在册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
申请人应考入场时,将进行指纹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