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八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
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关于做好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1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关于做好二○○八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8〕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8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时间分别为2008年5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7∶30。建筑学综合考试部分的考试时间和组织方式与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一致;快速设计部分的考试由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考试时间为5月24日9∶00—17∶00。
二、报名工作
2008年考试报名工作继续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
2. 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22日—25日,分别在河海大学和苏州大学报名点受理相应学校考生的确认工作(报名点及考点安排详见附件)。
3. 报名工作按学位中心〔2008〕2号文件附件一“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执行。外国语考试语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学科范围、考生报考资格等应严格按学位办〔2008〕1号文件执行。
4. 考生在报名前须按学位办和学位中心文件要求,到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接受资格审查,通过后再按我省规定的报名期限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按时完成现场确认者,本次报名无效。有关文件及表格请在学位办或学位中心网站下载。
三、其他事项
1. 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按每位考生每科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建筑学快速设计考试的费用由学位授予单位按有关标准收取。
2. 委托河海大学承担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考务工作。联系人: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高雪梅,电话:025-83787464,邮编:210098,电子信箱:hhuxwb@hhu.edu.cn。
3. 请各报名点总结以往工作经验,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网上报名站点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确保按时开通并正常运行。在现场确认时要加强考生资料审核和管理工作,提高图像信息采集质量,确保报名和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做好考试纪律的宣传工作,及时下载、印制2008年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在报名现场发给每个考生。
4. 请各学位授予单位认真负责地审查报考人员资格、语种、学科以及报名考试的地点等信息,及时通知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法及时间。对于不具备资格而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部门将不提供成绩。
附件:2008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江苏省考区报名点及考点安排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