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程序: 1)考生到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200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或在学位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两份,分别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2)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对其学士学位证书的真伪、获学士学位的时间、报考资格、报考语种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07]2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核对《资格审查表》上所贴照片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签署是否同意其报名考试的意见,审查人在考生《资格审查表》上签名。对在外省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而工作单位在我省的考生,如申请在我省参加考试,还须由学位授予单位签署是否同意其异地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再到省学位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学位授予单位留存备案,另一份供考生现场报名使用。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资格审查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报名点报名,并告知现场报名工作人员本人网上报名的唯一编号,在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网上报名唯一编号从数据库调出考生基本信息并与考生本人核对后,进行当场拍照。同时,报名点向考生逐个发放《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等有关文件。 4)考生当场核对打印出的《报名情况登记表》,并认真阅读签字栏中的内容后,签名认可。 5)《资格审查表》和《报名情况登记表》由报名点一一对应收齐,按编号从小到大装订,报名结束后交省学位办存档。 5、数据上报:报名点于4月3日(星期二)前将考生汇总表及刻录有考生基本信息数据库、考生图像信息数据库的数据光盘一式两份报省学位办。报名点在送交上述材料前应仔细核查(特别注意报考人数与现场摄像的照片数是否一致),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6、报名费:本次考试的报名费按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0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按每位考生每科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请各报名点在上报考生数据库的同时上交考生报名费。不交现金的学校汇入以下银行和帐户: 汇款帐号:43001765061050000710 户 名:湖南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建设银行长沙市天心阁支行 凡采用现金方式缴款的单位和个人,凭我厅开具的《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建设银行长沙市内任一营业网点缴款。 长沙、株洲、湘潭的考点通过转帐方式上缴各项费用前,请先到我厅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在第三联加盖缴款人预留银行印鉴后,于十日内持缴款书第二至五联到缴款人开户银行办理转帐手续。 其他市州考点以电汇等银行汇款方式缴款,并请在汇款用途栏中简要注明“教育厅同等学力”,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0731-4729747,以便我厅及时同省非税收入管理局对帐和开具缴款收据。 建筑学快速设计考试的费用由学位授予单位按有关标准收取。 7、现场报名软件使用2007年版,届时在省学位办网站2007tdxlbm.rar免费下载。各现场报名点须提前印制2007年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电子版可到学位中心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