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同等学力申硕内蒙古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有关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考办)、区内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2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二ΟΟ七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7]10号)要求,现就内蒙古自治区考区200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时间分别为2007年5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和下午14:30至17:30。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建筑学综合考试部分的考试时间和组织方式与其它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一致;快速设计部分的考试由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考试时间为5月26日9:00至17:00。
二、报名
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首先所有在内蒙古自治区考区参加考试的报考者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我区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报名考试费 、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1、报考条件
报考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学士学位获得者,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4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且已通过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地点
内蒙古考区的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07年3月15日—3月23日。登录的网址为: http://www.nm.zsks.cn。
2、现场确认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考办);现场确认时间为:2007年3月15日—23日。
3、报名工作程序
(1)资格审查。报考者的资格审查由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资格不符的报考者将得不到考试成绩,后果由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的学位授予单位和报考者本人负责。具体程序为:报考者须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须由考生在http://www.cdgdc.edu.cn下载)一式二份,各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一张;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应对报考者的学士学位证书的真伪、获取时间、报考资格、报考语种及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要核对《资格审查表》上所贴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审查人在考生《资格审查表》签署是否同意其报考的意见并签名,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在区外院校申请硕士学位(在区内工作)的考生,如在我区参加报名考试,现场确认时必须持学位授予单位和内蒙古自治区学位办(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签署的同意其在我区报名考试意见的《资格审查表》。
所有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其《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学位授予单位留存备案;另一份供考生现场确认时使用,并由现场确认点于2007年4月6日前全部寄交我中心考务一处。
(2)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登录我区指定的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打印《预报名表》,并记准预报名号,以备现场确认时使用。
(3)现场确认。报考者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预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到《预报名表》上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接受核查有效身份证件、交验《资格审查表》、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当场签名确认打印出的《报名情况登记表》,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由各现场确认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