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应备有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同底两张,分别贴在《报考登记表》和《准考证》上的指定位置。
(3)填写《报考登记表》时,报考志愿可填写同一或相近学科、专业的两个招生单位,并按招生单位要求填写或不填写相应的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按第一志愿单位规定的科目填写;业务课有任选科目时,应写明选定的考试科目名称,如不填写则由招生单位指定。试题接收单位及地址由报名点统一填写盖章。《历年学习成绩表》可以复印,但应由人事或主管部门签章。
(4)填写《准考证》时,请考生逐项认真填写,并与《报考登记表》中的有关栏目相一致。为防止可能由于由邮寄地址等填写不清而造成延误,报名点一般会为考生准备三个标准信封,由考生填好本人邮编、地址、姓名,放入报考材料内,供招生单位寄发准考证、初试成绩通知单和复试通知书等使用。考生填写完毕的报考材料应按报名点规定,在指定时间内送交(寄)报名点或按报名点要求由考生所在单位直接寄送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研究生招办。
(5)考生要注意根据自己的身体健康条件报名和选报学科专业。根据国家下发的硕士生入学体检标准,有些疾病和生理缺陷者在报考资格和报考的专业上有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