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联考报名考试工作程序及要求
1.报考者于7月3日至18日中午12时登录河北省学位考试报名网(xwksw.hebtu.edu.cn),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有关招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4)网报成功,系统自动生成《资格审查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2.报考者于7月19日至20日持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到网报所选择的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3.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后,确认无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
4.《报名登记表》须交现场报名点,由现场报名点交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5.现场确认时打印的带有电子照片的《资格审查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在招生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时交招生单位审查存档。
6、报考者于10月20-22日再次登录河北省学位考试报名网(xwksw.hebtu.edu.cn),凭报名编号和身份证件号下载准考证,并了解考试时间、地点信息。
7、报考者于10月24日到考试地点换取正式准考证。
8、报考者于10月25-26日凭正式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