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职会计硕士考试联考考生须知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将于2011年10月29日、30日进行。
一、考试地点安排
公共管理硕士:第1-35考场, 公共教学三楼。
法律硕士:第36-68考场, 公共教学三楼、公共教学二楼。
工商管理硕士: 第69-86考场,公共教学二楼、公共教学一楼。
会计硕士:第87-107考场,公共教学一楼。
有关考场的具体安排请详见《2011年专业学位考场安排情况表》。
二、考试时间
时间
学位名称 |
10月29日
8:30-11:30 |
10月29日
14:30-17:00 |
10月30日
8:30-11:30 |
公共管理硕士 |
综合知识 |
英、俄、日 |
公共管理基础 |
法律硕士 |
专业综合 |
英、俄、日 |
|
工商管理硕士 |
综合能力 |
英语 |
|
会计硕士 |
综合知识 |
英语 |
|
考生于上午8:00、下午14:00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就座,身份证件过期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在考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入场完毕,此时为播放考试注意事项(考场指令)时间。考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即上午8:45、下午14:45),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迟到考生责任自负。
请考生在入场前作好准备,提前去卫生间。
考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
交卷时,考生须配合监考员验收,请监考人员在准考证上相关考试科目下签字(作为已交卷的凭据),并妥善保存,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考试的所有材料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三、考场各层备有开水,供考生饮用。为方便考生中午休息,考生可在东区、中区、北区和西区食堂教室午休,请保持室内卫生。考生可在我校东区、中区、西区、北区食堂和留学生餐厅等处使用现金购卡就餐。
四、因校内无停车场,请考生不要开车前来参加考试,以免影响您按时入场。
五、考点办公室设在公共教学三楼一层教员休息室,考试期间设有保健医生和安全保卫人员。
六、请全体考生严格遵守《考生应试守则》。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违规行为。
七、本考点举报电话:010-62515340
祝全体考生考试顺利!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生守则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诚信应考。
2.必须凭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届时,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本考试管理所需的个人信息,并对签字确认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必须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考试时间等相关注意事项。考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
4.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5.必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答题、填写考生姓名、考号等;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考号。考生自带考试指定的文具用品,如: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用具。其它物品,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不准带入考场。
6.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须在考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入场完毕。随即开始播放(或宣读) 考试注意事项(考场指令)。考生应认真听取、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考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即上午8:45、下午14:45),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迟到考生责任自负。
7.考生须按考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查。
8.正式答题前,必须按照“考场指令”要求,使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考号等。除在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外,不得在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
9.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开始答卷。
10.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有偷看、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卡)及抄袭或让他人抄袭等行为。
11.遇有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须先举手请示,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问。对试卷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2.考试终了指令发出时,必须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待监考员收齐考试材料,核对无误并在准考证上签字,宣布可以离场后,方可退出考场。签过字的准考证作为考生交卷的凭证,请妥善保存。考生自行交卷,未经监考员验收签字或不配合监考员工作,造成答卷遗失等后果,责任自负。
13.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等所有考试材料一律不准带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