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集团客户信用风险识别
企业集团是指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影响关系的关联方组成的法人客户群。确定为同一集团法人客户内的关联方可称为成员单位。
集团法人客户仅指非金融机构类集团法人客户,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或其它金融机构纳入集团法人客户统一管理。金融控股公司中的商业银行不纳入集团法人客户管理范畴。
分析企业集团内的关联交易时,首先应全面了解集团的股权结构,找到企业集团的最终控制人和所有关联方,然后对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否属于正常交易进行判断。
集团法人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
集团法人客户的信用风险通常是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法人客户多头授信、盲目/过度授信、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法人客户经营不善,或集团法人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原因造成的。
(1)内部关联交易频繁
(2)连环担保十分普遍
(3)财务报表真实性差
(4)系统性风险较高
(5)风险识别和贷后监督难度较大
3.个人客户信用风险识别
个人客户的基本信息分析
①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调查
利用内外部征信系统调查了解借款人的资信状况。
重点调查可能影响第一还款来源的因素。
②借款人的资产与负债情况调查
③贷款用途及还款来源的调查
④对担保方式的调查
个人信贷产品分类及风险分析
个人信贷产品可以基本划分为个人住宅抵押贷款、个人零售贷款、循环零售贷款三大类。
(1)个人住宅抵押贷款的风险分析
①经销商风险
②“假按揭”风险:“假按揭”的主要特征是,开发商利用积压房产套取银行信用,欺诈银行信贷资金。
③由于房产价值下跌而导致超额押值不足的风险。
④借款人的经济财务状况变动风险。
(2)个人零售贷款的风险分析
①借款人的真实收入状况难以掌握
②借款人的偿债能力有可能不稳定
③贷款购买的商品质量有问题或价格下跌导致消费者不愿履约
④抵押权益实现困难
还应当要求学校、家长或有担保能力的第三方参与对助学、留学贷款的担保;对用于购买商品(如汽车)的贷款,商业银行应对经销商的信誉、实力、资格进行分析考察。由于个人贷款的抵押权实现困难,因此应当高度重视第一还款来源。
(3)循环零售贷款
①贷款是循环的、无抵押的、未承诺的。
②子组合内对个人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10万欧元(或等值货币)。
③商业银行必须保证对循环零售贷款采用的风险权重函数,仅用于相对于平均损失率而言损失率波动性低的零售贷款组合,特别是那些违约概率低的贷款组合。
④必须保留子组合的损失率数据,以便分析损失率波动情况。
⑤循环零售贷款的风险处理方式应与子组合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