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招聘启事
兴业银行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88年第一批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7年2月5日成功实现A股上市,截至目前已在全国大中城市设立了64家分行、577家分支机构。兴业银行秉承与客户“同发展、共成长”和“服务源自真诚”的经营理念,近年来不断实现跨越式发展,2009年实现资产总额13321.62亿元,股东权益595.97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仅为0.54%,在全国所有银行中最低。根据美国《福布斯》发布的2009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兴业银行综合排名第389位,在307家上榜的全球银行中排名第62位;在英国《银行家》最新公布的2010年度世界1000强中,兴业银行排名持续保持快速上升态势,按一级资本排名列97位,按资产总额排名列93位,跻身全球银行百强行列。
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自2010年5月28日成立以来,凭借兴业一脉相承的“家园式”优秀企业文化在河北省会迅速起步,以灵活的经营机制、快速的工作效率、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和朝气蓬勃的金融专业团队站得河北金融领域一分天地。为更好地服务于廊坊地区的经济发展,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批准,兴业银行廊坊分行现已进入筹建阶段。
兴业银行廊坊分行位于“京津走廊上的明珠”——廊坊市,是兴业银行继唐山分行之后、在河北省设立的第二家二级分行,可在全省范围内发展各项业务。真诚欢迎各类金融英才及有志之士加入兴业人的行列,为创建一流现代化商业银行、实现“百年兴业”梦想而共同奋斗!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金融、经济、财会、法律、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意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二、招聘部门、岗位及要求
(一)综合部
◆部门负责人
要求:金融从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综合管理岗位经历,现任其他银行机构同职级职务或下一职级职务3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办公室人员
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金融从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形象好,亲和力强,工作细致,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要求:金融从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人事管理、员工培训、劳资保险统筹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综合事务人员
要求:有3年以上党群管理、安全保卫、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具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省、市级综合管理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