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成绩单及时准确发放到考生手中,将按下列要求办理:
(1)9月15日至19日,只对驻石部队医院和民营医疗单位发放。由干部(人事)处统一将本系统考生的成绩单领回。
(2)9月20日至30日,只对各县(市)区政府的人事机构发放。由职改办统一将行政所辖单位及考生的成绩单领回。
(3)10月10日至20日,向社会零散单位及考生发放。由人事部门持信或考生持身份证领取。
注:公休日不对外办公。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