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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药学资格考试复习:生产、销售劣药的处罚

www.zige365.com 2011-4-27 9:31:44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药剂学属于初级药士考试中相关专业知识中的一部分,希望初级药士考生认真复习,顺利通过初级药士考试。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处罚:对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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